《周·知》| 欧盟规范外国补贴对市场的扭曲行为
编者按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包括欧盟中国商会及其成员在内的外国企业界密切关注欧盟市场外国补贴的新立法倡议。外国补贴的定义广泛,包括不同类型的补贴措施如零利率贷款、无限制的国家担保、对外国投资贸易的减免税或国家专项资金等。这个新的立法草案可能将对欧盟市场的运作以及外国企业在欧盟市场的活动产生巨大影响。本期欧盟中国商会《周·知》将介绍这一立法进程的主要步骤和业界各方的相关立场,仅供大家参考。
外国补贴的背景介绍
2019年7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向欧洲议会提交的关于自由和公平贸易的方案中,提出"欧洲将始终争取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坚决反对那些通过倾销、放松管制或补贴进行竞争的行为"。
2020年6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市场外国补贴白皮书,并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在大约50页的文件中,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为何要规范外国补贴的理由,认为这些补贴对欧盟单一市场的“扭曲性”影响越来越大。
白皮书公开征求意见的咨询程序持续至2020年9月23日,欧盟中国商会参加了此次公开咨询,并代表在欧的中资企业提交了反馈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欧委会发布了名为《关于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的立法草案》的文件,表明该草案进入到最后的立法进程中。
欧盟的立场
2019年3月,欧洲理事会指出 "应确保单一市场内和全球范围内的公平竞争,既要保护消费者,又要促进经济增长和竞争力",并对欧委会提出,应在2019年底前确定如何填补欧盟法律的空白,以充分解决单一市场中外国国有企业和国家援助融资的扭曲效应"。
欧盟委员会对外国补贴的立法草案建立在欧盟《2020年产业战略》和《2021年贸易战略》的两大支柱之上。一方面,欧盟决定复兴工业并增强现代化,目标成为绿色领域和数字转型的领导者。另一方面,为实现其目标,欧盟强调"开放的战略自主权"。这意味着欧盟将寻求塑造全球经济治理、发展互利的双边关系,同时针对包括第三国补贴在内的"不公平做法 "制定保护措施。
欧委会认为外国补贴逃避了现有的监督机制,因此可能为接受者提供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对欧盟市场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解决上述问题,欧委会提出调查非欧盟政府对整个在欧盟市场的公司的财政资助。如果上述资助被发现构成扭曲性补贴,欧委会可以采取措施纠正其扭曲性影响。新的立法草案包含三项审查工具模块:
1. 适用于并购,如果公司的营业额等于或高于5亿欧元,并且外国财政资助至少为5000万欧元;
2. 适用于涉及非欧盟政府财政资助的公共采购投标,如果采购的估价等于或高于2.5亿欧元;
3. 欧委会可以自行决定用于调查其他不符合先前门槛的市场扭曲情况。
欧盟商业界的反应
无论是在公众咨询期间还是在对立法草案的反馈中,欧盟商业各界都对欧委会的提案做出了迅速的反应。他们认为:新的立法不应该对在欧盟的任何商业活动造成障碍。
商业界的核心关注点聚焦在该立法草案的法律确定性及可预测性,认为这些是企业作好提前准备和接受审查的基本出发点。这将为他们面临外国补贴审查时节省宝贵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法国大型企业协会(AFEP)在其反馈文件中认为,涉及到外国补贴三个模块的外国补贴审查时,应避免重复规制,不应给企业带来过多的负担。
欧盟商业界的第二个关注焦点是欧洲利益的平衡测试,大部分的反馈认为,欧盟外国补贴审查机制应该平衡外国补贴的积极和负面影响。数字欧洲(Digital Europe)指出,欧委会应该充分考虑外国补贴的域外效应,尤其是第三国为实现经济增长所作出的资助,并不会影响欧盟公平竞争环境。法国工业协会(France Industrie)建议,新提案的平衡测试应该提供更多关于其运作细节的描述,以提高清晰度和可预测性。
第三个关注点是外国补贴审查的追溯期,企业普遍认为十年的审查追溯期过长。欧洲韩国商业协会(KBA Europe)指出:这将给企业造成过度的负担,也可能会造成某些公司以此为依据阻碍其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风险。
第四,欧盟商业界反馈,欧委会应进一步在提案中明确当发现扭曲性补贴时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欧盟美国商会(AmCham EU)认为需要提供补救性措施清单。
欧盟中国商会的观点
欧盟中国商会在2021年7月份对外国补贴立法草案提交了公开反馈意见,部分反馈意见得到了欧盟委员会的考虑,并反映在立法草案中,如触发调查的门槛、平衡测试、辩护权和补救措施等有关的意见等。然而,欧盟中国商会和在欧中资企业对草案实施后,可能对外国公司在欧洲市场经营时造成障碍和壁垒,仍然表示担忧。
欧盟中国商的广大会员积极支持欧盟营造开放、竞争和公平的营商环境。因此,欧盟在引入和采用的任何政策工具应确保法律的确定性,维护市场的开放和公平,避免对外国公司产生歧视性和不公平竞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