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中国商会发布首份旗舰报告,提出一揽子建议推进中国对欧经贸活动
(布鲁塞尔10月11日电)欧盟中国商会(CCCEU)在此间发布首份旗舰报告,全面总结了中资企业近些年在欧洲快速发展的经贸活动,并向欧盟机构和成员国政府提出一揽子政策建议,以便进一步改善中资机构在欧盟的营商环境。
这份报告名为《中国企业在欧发展报告(2019)》;由欧盟中国商会和全球知名咨询公司罗兰贝格联合发布。欧盟中国商会会长周立红、罗兰贝格全球合伙人王欣、罗兰贝格高级合伙人Didier Tshidimba共同参加发布仪式并讲话。
中国企业在欧发展报告(2019)
周立红会长在致词中说,中资企业致力于在欧盟开拓更多的互利共赢的商机,我们在报告中传达了许多积极信号。“中国企业家对欧盟5亿人口的大市场有信心,对欧盟的商业伙伴和高素质的雇员的专业精神有信心。中欧作为两大文明,两大市场,潜力无限,机会良多,” 周立红会长说。
周会长说, 十多年来, 她本人是中资企业在欧盟快速发展并与欧洲伙伴一起共创繁荣的见证人。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对欧经贸活动,加强对欧盟的政策研究,推动与欧盟机构的沟通交流,为在欧中资企业争取更好的营商环境,创造更多的经贸活动机会,督促中资企业在欧盟依法合规经营,欧盟中国商会于2018年8月31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注册成立。
“我很荣幸当选为首任会长,带领我的团队为中资企业和会员服务,”周立红说。目前,欧盟中国商会共有50多家会员单位,涵盖金融、能源、交通、机械、通讯、医疗、冶金等各行业,并通过商协会会员代表了在欧盟的900多家中国企业。“目前,我们商会也得到了欧盟机构和一些欧洲合作伙伴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深表感谢,”周立红说。
展望未来,周立红说在中国新的发展理念指引下,加之中华民族“说到做到”的诚信文化,中国企业在欧洲的经贸活动也会更加丰富。
援引即将于11月1日上任的欧委会新主席冯德莱恩的施政纲领--多边主义是欧洲的基因;这是我们在全球的立足之基,周立红说,我相信这将是她和中国领导人的共同语言,这也是她给我们在欧中资企业的“定心丸”。
周立红对欧洲将致力于领导健康星球和数字世界的转型印象深刻,她说:“我代表的商会目前涵盖的900多家中资企业,对欧盟新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表示衷心的欣赏。作为在欧企业公民,我们也将通过互利共赢的商业活动,参与到这样的欧洲转型。”
罗兰贝格全球合伙人王欣说,“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稳步迈进,诸多中国企业已在欧盟国家落地生根、茁壮成长”,“纵览全局,我们认为中欧之间已在政策层面、交通层面、技术合作、文化互动等层面,双方往来的广度和深度已不可同日而语” 。
展望未来,王欣说中国企业在欧盟的布局定位并非仅停留在谋求市场层面,而是将欧盟视为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我们在调研中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设立了研发中心、制造工厂,并重视技术创新,奠定长远发展基础。
此外,中国企业在欧的稳健发展并非单边获利,实为互帮互助,乃是双赢。其中,欧盟为中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配套土壤,同时,中国企业也会为欧洲的高质量发展带来巨大效益。
但罗兰贝格在深入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中国企业在欧遇到的挑战主要是:
1)因欧盟对外资的审查日益趋严,使得中国企业在能源、人工智能、通讯、半导体等关键领域准入受限,且整体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增加;
2)针对科技、能源等特定领域以及国有企业,因受政治与舆论导向而产生误解,对中国企业业务的发展采取了限制
3) 中国企业在欧开展业务时,因对当地法律法规、办事规章不熟悉、国际化人才难寻,走了许多弯路,导致发展不畅,在这个情况下,本地的投资服务型扶持与帮助至关重要,但此类机构尚少仍需进一步普及和发展;
4)有些中国企业虽已站在全球行业前列,但因前期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够参与欧盟相关标准的制定及修改,导致在标准方面只能是被动的接受与执行,给在当地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时效性阻碍;
5)中欧双方的沟通不畅造成误解,使得中国企业在欧有声无处发。因中国企业与当地政府缺乏定期的沟通渠道,致使政府不了解企业诉求,企业也常面临诉诸无门的情况。另一方面,欧洲媒体与民众因对中国了解片面,也对中国企业持有负面印象,双方产生隔阂。中国企业也因缺乏积极发声的意识,与当地的行业协会及民众产生距离;
6)因中欧企业的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造成企业运营时的很多劳资摩擦。
报告指出,这些挑战虽未动摇整体中国企业对在欧洲发展的信心与决心,但难免拖慢企业发展的步伐,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原生的发展潜力。
对于欧盟, 报告提出了如下建议:
1)欧盟应坚定自由市场方针,拒绝商业问题政治化,尊重双方的意识形态、政治体系及文化传统,求同存异,拓展务实合作。
2)在具体交流合作中,欧盟切忌一叶障目,仅因中方在一些行业的优势而产生警惕心理,或是用零和思维来衡量中欧经贸关系;关注重点不应局限于当下,而应高瞻远瞩,放眼前沿科技与新兴领域的增量市场,以中欧携手擘画全球尖端科技发展为目标。
3)欧盟地方应给予中方企业务实协助,如信息分享、资源对接、流程优化等,些许帮助则能为中国企业在欧的发展雪中送炭,赋能中国企业进一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增砖添瓦。
报告稿还指出,中国企业也应进一步融入当地发展,建立并非仅在欧洲建立中国企业,而是以在欧洲建立一个有中国基因的欧洲企业的理念,与欧盟企业及民众协力共创美好发展愿景;为谋求进一步发展,中国企业可积极接触当地的行业协会,并参与标准制定。